2万
8万
管理员
☞一表通
☞博客精选
☞解答来信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一百十六)2016-07-01
问:同修把小房子的要经者的“要”写成上面一个又下面一个女,并烧掉了。同修解释是繁体的要,请问这样算写错吗?应该如何处理?
答:当然不好,要按照正规写法来写,已经烧掉就没有办法了,下次要注意。
上一篇:✉️04109» 戴帽子
下一篇:✉️04111» 发脾气说要把计数器丢掉梦见护法神很生气
使用道具 举报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论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