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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一百五十七)2017-04-11
问:我自己是开店卖精品的,我自己最近常看到敛财开示,我自己是不在同修间做任何推销买卖的,这几天有位找上门的同修,是通过我认识的一位同修了解,然后自己找来,来买我的货,我就按平时的低价卖给她了,800元。请问以后还卖不卖她,算不算敛财了,还是要删除了她不卖了?
答:凡是人家主动找上来的,按照正常做点生意还算如理如法,如果自己去拉同修就有问题了。不能在佛友中做任何的生意宣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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